珠江人寿频被保监会点名 转型“小而美”迫在眉睫 | 保险
投资时间网
2017-11-09 13: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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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中旬,珠江人寿接到保监会监管函,显示其在“三会一层”运作、关联交易、合规与内控管理、内部审计、考核激励等方面存在问题








文 | 《投资时报》记者 宋希




作为首家广州本土性质的寿险公司,珠江人寿2017年多少有些流年不利。近日,该公司又因保监会的一纸监管函,被卷入风口。




就在两个月以前,8月4日,保监会公布了针对珠江人寿的监管函,指出了该公司存在六处违规,包括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不完善、人员组成不符合规定、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运作需要改进、关联交易管理不完善、未对资金运用进行资本约束、偿付能力制度建设和执行不规范,并要求珠江人寿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上报保监会。




事实上,在与珠江人寿同时被点名的多家公司中,其得分不算太低。




然而“祸不单行”,10月11日,该公司再次接到保监会的监管函。这一次,是因为“三会一层”运作,关联交易、合规与内控管理、内部审计、考核激励等方面存在问题而被点名。




6个月内禁止向关联方借款




保监会监管函显示, 2017年2月23日至4月14日对珠江人寿进行了公司治理现场评估,查实珠江人寿在“三会一层”运作、关联交易、合规与内控管理、内部审计、考核激励等方面存在问题。




在“三会一层”运作方面,主要存在股东大会运作管理不规范、董事会运作不规范、经营管理层运作不规范三项问题。




其中,在股东大会运作管理不规范方面,监管函具体指出了四项问题。第一,在 2016年珠江人寿共召开11次股东大会,其中有9次会议未按照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第二,在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未载明受托人是否参与表决以及授权范围,受托人实际上参与表决;第三,部分股东大会会议缺少会议记录;第四,2016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后,未在十个工作日内报保监会核准。




在董事会运作不规范方面,包括董事会成员及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缺乏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占比不足、未在第一届董事会任期满前三个月按要求启动换届工作等七大问题。




在经营管理层运作不规范方面,缺少高级管理人员选任制度、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未履行对高级管理人员选任制度进行审查的职责。




此外,在内部管控方面,保监会监管函指出主要存在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内部审计不规范、激励与考核相关内容不符合规定、公司章程约定存在缺失等问题。




其中,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主要体现在资金运用关联交易比例不合规、关联方档案不完整,管理不规范、关联交易未识别未报告。




对于上述问题,监管函称,珠江人寿应当高度重视公司治理评估发现的问题,在接到本监管函后立即实施整改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专项工作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且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要求,按照整改方案,对评估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形成整改报告,于2017年11月30日前书面报至保监会。




此外,自此次监管函下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禁止珠江人寿直接或间接与关联方开展相关交易,包括提供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除存量关联交易的终止行为(如到期、赎回、转让等)、开展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包括现有金融产品的续期,以及已经签署协议但未实际支付的交易)。并且,上述六个月期满之日起三个月为观察期,观察期内,保监会将对此项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视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两大问题重复出现




值得注意的是,对比前后两次监管函内容可以发现,有两大问题重复出现,包括三会一层、关联交易等。在三会一层方面,8月4日的监管函指出珠江人寿在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运作需要改进。一是未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召开2016年股东大会年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二是未将2015年第1-6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上报保监会;三是第一届董事会部分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重大投资事项;四是2015年1月-2016年10月期间,独立董事未就公司部分重大交易事项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意见;五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设定存在缺陷。




在关联交易管理不完善方面,一是关联交易制度不完善;二是关联方信息档案不完整、信息更新不及时;三是未按规定对保险资金运用和关联交易开展审计。




对于关联交易的问题,在8月4日监管函发布后《投资时报》记者便曾到珠江人寿官网进行查询,当时发现该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信息只更新到2014年,而在珠江人寿2015年和2016年年报却都可见“重大事项信息及重大关联交易信息请参见公司互联网主页中的‘信息披露’专栏”的字样。




近日,《投资时报》记者再次到珠江人寿官网查询,仍旧没有发现珠江人寿官网中有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上半年的重大关联交易信息。不过,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信息披露一栏已可以查询到。




偿付能力游走监管红线




因公司治理被频频关照的珠江人寿,在业绩方面的表现也得打起精神了。珠江人寿2017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其第二季的保险业务收入为3.24亿元,相比一季度的82.93亿元,环比骤降,不及一季度的二十分之一。即便是和2016年同期相比,其二季度保费收入亦下滑93.7%。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2017年二季度珠江人寿净现金流也由正转负,由一季度的53.58亿元直接降至二季度的-20.41亿元。其中,综合流动比率,3个月内为506.37%,1个月内为206.77%,和上季度相比有所提高;流动性覆盖率压力情景1为1252.69%,压力情景2为1393.44%,和上季度相比有所下降。




对此,珠江人寿方面在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解释道,测试区间内,退保和费用支出在现金流中占比较大,赔付对现金流的影响不显著。仅有压力情景1有现金流不足的风险。在压力情景1下,由于业务萎缩,退保大幅提升,部分季度便会出现净现金流为负的情形。




另外,偿付能力问题也让珠江人寿有点头疼,2016年四个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09.14%、104.87%、106.22%、124.71%。2017年第一、二季度分别为121.89%、101.24%,连续6个季度游走在监管红线附近。




对此,珠江人寿在2017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表示,公司正在开展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年度推动项目,结合上年度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情况及监管复评意见,确认差距并拟定行动计划,持续推动风险管理制度健全性和遵循有效性。同时,公司还强化了风险管理职责,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参与度,完善了业务规划和全面预算风险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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