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0
证券名称:凌云B股 证券代码:900957 编号: 2018-002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4月8日,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
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于爱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前10日已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
知,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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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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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不分配利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3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044万元。故公司2017年度不分配利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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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聘请2018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决定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控
审计机构,审计费用37万元(不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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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议通过《为靖远德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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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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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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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审议通过《吴建新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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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十二)听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
以上(一)、(二)、(三)、(四)、(六)、(七)、(八)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十一)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见公司2018-006号公告《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0日
报备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董事会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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