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31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1999年3月10日在湖
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于1999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截止2017
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500万元,股本总额为23,500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1元。其中11,760万股为国有法人股,由黄石东贝机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40
万股为法人股,由常州中科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力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绍兴县兴贝冲压件有限公司、武汉新华冲压件有限公司等五位发起人设立;11,500万股为B股流通股。
注册地址:湖北省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东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710920880L
注册资本:人民币23,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金明
(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制冷压缩机、压缩机电机的生产和销售。主要客户为冰箱、冰柜等制冷产品的制造厂家。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制冷压缩机、压缩机电机;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咨询;销售压缩机零部件;动产和不动产租赁;提供高新技术产品检验检测服务;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芜湖欧宝机电有限公司、黄石东贝铸造有限公司、东贝机电(江苏)有限公司、东贝(武汉)科技创新有限公司、阿拉山口东贝洁能有限公司、东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东贝(芜湖)机电有限公司、黄石东联新能源有限公司、凤台东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五台县金河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中,黄石东联新能源有限公司、凤台东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五台县金河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年度新增子公司,均未开始正常经营;截止报告日,黄石东联新能源有限公司、凤台东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在办理简易注销公告,五台县金河新能源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5月22日注销。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7
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所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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