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951:ST大化B公司章程(2018年11月30日)
退市大化资讯
2018-11-30 16: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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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2-01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2018年11月30日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2018年12月17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节董事会
第六章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二节监事会
第八章党建工作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通知

第二节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附则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大连市人民政府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大连工商行政管理局普湾新区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2418324736。

第三条公司于1997年9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亿股。公司向境外投资人发行的以外币认购并且在境内上市的境内上市外资股为1亿股,于1997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DAHUA GROUPDALIANCHEMICALINDUSTRYCOMPANYLIMITED

第五条公司住所:大连市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邮政编码:116308。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500万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利用大连开放的有利条件和股份制企业经营机制的优势,积极吸收和利用国际资本,引进国际先进生产工艺和科学管理方法,加快实施技术改造,使公司产品达到国际一流水平,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力争成为制碱行业科技进步和结构高速的典范企业。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纯碱、氯化铵、食品添加剂碳酸钠、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铵、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食品添加剂氯化铵、氯化钙及副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技术开发,售后服务;氨水【20%以下】无储存经营;国内一般贸易。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责任公司发行17500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3.64%。

第十九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7500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7500万股(B股0股),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10000万股。

第二十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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