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20
证券代码:900951 证券简称:大化B股 公告编号:2018-023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关联方
大化集团大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7月19日,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关联方大化集团大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化国贸”)关于法院裁定其重整的《民事裁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申请人大化国贸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具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为由,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连中院”)申请公司重整。
2018年7月18日,大连中院作出(2018)辽02破申4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大化国贸的重整申请。
截至目前,公司应收大化国贸款项金额9406万元,由于大化国贸已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依法向其管理人申报债权,目前尚不能确定大化国贸重整给公司带来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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