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1
证券代码: 900951 证券简称:*ST大化B 公告编号:2018-010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由于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连续两年亏损,
公司股票于2017年4月25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
简称由“大化B股”变更为“*ST大化B”,股票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8]007106号),2017年公
司实现营业收入90,459.7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81.13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179.01万元。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经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于2018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三、公司申请撤销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符合撤消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因2015、2016年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17年度
公司已经实现扭亏为盈,符合申请撤消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也不存在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稳定,具备持续经营能力。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5
亿元,同比增长10.65%,其中主营业务收入9.00亿元,同比增长10.97%,2017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81.13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22.34万元,公司的主营业务已实现扭亏
为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和
13.3.1条关于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之规定,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
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4条的规定及公司2017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将根据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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