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2-06-26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因本公司挂牌交易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特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认为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6月25日[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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