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2-09-03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2年9月2日上午9点30分在常州市和平南路150号国际金融大厦6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振华主持,公司七名董事全部参加会议,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设立南京新城创置房地产有限公司。
为了本公司在南京房地产市场业务开发的需要,本公司拟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南京新城创置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创置”)。新城创置注册资本3000万元,本公司出资3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0%;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27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90%。
新城创置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工程;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等(以工商核准登记的为准)。
二、委派朱广龙出任新城创置董事,委派陆忠明出任新城创置监事。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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