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2-09-17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2年9月13日上午9点在常州市和平南路150号国际金融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振华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6名,独立董事聂梅生因事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出资设立南京浦东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拟与另外八家房地产行业内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南京浦东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主要发起人。新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占总股本的15%,为该公司第三大股东。新设立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实业投资,技术开发,建筑装饰材料生产与销售,市政设施建设,物业经营管理,国际贸易,广告咨询。(新设立公司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以工商最终核准登记的为准)
二、委派王振华出任南京浦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授权公司董事长王振华签署设立南京浦东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文件。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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