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4-11-13
证券代码:900950 证券简称:新城B股 编号:2004-013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分别与农行武进支行和工行常州分行签署了《借款合同
》和《最高额抵押合同》。公司向农行武进支行贷款17000万元,以新城南都19.
5万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贷款年利率为5.49%,按月结息,贷款期
限为2004年10月起至2006年10月止。公司向工行常州分行贷款15000万元,以新城
南都20.67万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其中50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5
.5998%,按月结息,期限为2004年9月29日起至2006年3月28日止;5000万元贷款年
利率为6.048%,按月结息,期限为2004年10月29日起至2006年2月28日止;后续50
00万元贷款正在办理中。
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新城房产”)与
农行武进支行签署《借款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贷款5000万元,常州新城
房产以其拥有的小庙和东庄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贷款年利率为5.
31%,按月结息,贷款期限为2004年10月15日起至2005年10月15日止。
上述各项《借款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自合同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等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
部偿清之日终止。
上述各项贷款的用途均为项目开发贷款。本公司持有常州新城房产95.8%的
股权。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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