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电B股: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
东电B股资讯
2002-03-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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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2-03-15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2年3月14日在杭州市望湖宾馆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及代理人13人(赵元杰因工作调动原因委托朱立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0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02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2001年度公司实现合并税后利润为734,057,844.37元(按国际会计准则亦为734,057,844.3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734,098,469.37元(按国际会计准则亦为734,098,469.37元),分别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共计146,819,693.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48,568,674.38元(按国际会计准则为750,164,388.76元),根据孰低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合并利润为1,335,806,824.87元(按国际会计准则为1,337,402,539.25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母公司利润为1,335,847,449.87元(按国际会计准则为1,337,443,164.25元)。公司以年末股本20.1亿股为基数,每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共计502,500,000.00元。分配后,公司尚余合并未分配利润833,306,824.87元(按国际会计准则为834,902,539.2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833,347,449.87元(按国际会计准则为834,943,164.25元)。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02年度的利润分配将沿袭公司历年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将采用一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的方式,按照当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30%-50%的比例向全体股东以现金红利的方式派发股利。具体实施时,由董事会以分配预案的形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届时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盈利及发展状况对本利润分配政策作相应调整。



  五、审议通过《200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四项准备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200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及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增设3名独立董事,提议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每年的津贴为5万元(不含税)、差旅、住宿等费用由公司解决;董事会设立三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考核与薪酬委员会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调整和聘请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调动及退休原因,赵元杰、张丹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提名朱立、张怀宇为董事候选人;提名宦国昌、顾功耘、黄董良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2002年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和普华永道中国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服务,支付报酬的金额及方式授权经营层提出方案并报董事长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3月18日



  附件一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宦国昌、顾功耘、黄董良为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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