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1-04-21
证券简称:东电 B 证券代码:900949 编号:临 2011-010
关于核准豁免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要约收购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兴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
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浙江东南
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90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香港兴
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因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而增持公司 3,569,960 股股份,导致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浙江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和香港兴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合计
持有公司 803,533,160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9.98 %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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