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4-06-24
证券代码:900949 证券简称:东电 B 编号:临2004-012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上网电价调整公告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价商[2004]155号《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浙江省电网统调
电厂上网电价等事项的通知》,浙江电网统调范围内的燃煤机组执行国家核定电价的发
电利用小时均为5500小时,超过国家核定电价发电利用小时的电量执行0.328元/千瓦时
(含税)的超发电价。
公司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如下:
发电企业名称调整后含税上网电价调整前含税上网电价
(元/千千瓦时)(元/千千瓦时)
发电利用小时发电利用小时发电利用小时发电利用小时
≤5500小时>5500小时≤6000小时>6000小时
80%20%[注]80%20%[注]
台州发电厂419328419419247419
萧山发电厂388328381381243381
浙江长兴发电有388328387387新机组387
限责任公司未定
[注]:由于电力供应紧张,浙江电力市场从2003年7月份开始暂停竞价,竞价部分上网
电量按合约价格结算。上述电价调整自2004年6月15日起执行。
按照2004年度预算发电利用小时估算,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基本未受电价调整的影响。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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