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电B股:200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东电B股资讯
2004-1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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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11-26

证券简称:东电 B 证券代码:900949 编号:临2004-018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2004年11月25日在杭州星都宾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

人(以下统称“股东”)共32名(其中:内资股股东5名; B股股东27名),持有公司

股份1,347,626,19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05%(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1,320,000,000股,占公司内资股股份的100.00%; B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27,626

,192股,占公司 B股股份的4.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孙永森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对《关于全资投资台州发电厂五期扩建工程的议案》进行了

审议,并以记名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

同意1,347,626,19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其中:内资股1,320,0

00,000股,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 B股27,626,192股,占 B股

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议案决议情况

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形成如下决议:同意公司全资投资台州发电厂五期扩建

工程。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众鑫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众鑫律师事务所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

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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