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4-11-26
证券简称:东电 B 证券代码:900949 编号:临2004-018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2004年11月25日在杭州星都宾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
人(以下统称“股东”)共32名(其中:内资股股东5名; B股股东27名),持有公司
股份1,347,626,19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05%(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1,320,000,000股,占公司内资股股份的100.00%; B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27,626
,192股,占公司 B股股份的4.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孙永森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对《关于全资投资台州发电厂五期扩建工程的议案》进行了
审议,并以记名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
同意1,347,626,19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其中:内资股1,320,0
00,000股,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 B股27,626,192股,占 B股
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议案决议情况
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形成如下决议:同意公司全资投资台州发电厂五期扩建
工程。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众鑫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众鑫律师事务所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
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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