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20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 B 股 编号:临 2019-41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互保额度内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5 亿
元人民币。截至公告披露日,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
泰股份”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向伊泰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金额合计为 5 亿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伊泰集团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反担
保责任。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 年 9 月 19 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
称“进出口银行”)签署了合同号为 2300015022019112682BZ01《保证合同》
(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为伊泰集团与进出口银行签署的合同号为
2300015022019112682《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的
履行向进出口银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债 务 人: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债 权 人:中国进出口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保 证 人: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本金: 5 亿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贷款期限为 24 个
月)。
(二)上市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2017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二
十三次会议、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
限公司签订相互担保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披露的《内
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互保公告》(临 2017-013)。
根据上述决议,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及伊泰
集团每年为对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者融资提供担保不超过20 亿元。在互保额度范围内的具体担保,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互保额度范围内,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三)反担保
伊泰集团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对于公司本
次担保事宜,伊泰集团承诺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反担保责任,有效期至《保证合同》担保责任解除。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2.5 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南路 14 号街坊区六中南
法定代表人 张东海
经营范围 原煤生产、加工、运销、销售;铁路建设、铁路客货运输;
矿山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公路建设与经营;煤
化工、煤化产品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
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蔬菜、水果及生肉的零售;农畜
产品加工及销售;购售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伊泰集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总额为 1147.28 亿元,负债总额为
711.59 亿元,净资产为 435.69 亿元,营业收入为 413.09 亿元,净利润为
34.87 亿元。
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伊泰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伊泰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年度担保发生额为 13.75 亿元人民币(含本次反担保金额),担保余额为 54.19 亿元人民币(含本次反担保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此前未对伊泰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担保,本次公司为伊泰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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