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0-30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2013年10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印章刻制、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从上市公司
运作规范需要出发,避免印章管理出现不规范行为,以有效地维护公
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
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
章。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证件、证
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须用印章的
文本等。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授权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行政
人事部负责管理和使用;公司董事长授权财务专用章由公司计划财务
部负责管理和使用;授权合同专用章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和使用。
上述印章外的其他印章由公司总经理授权各相关部门管理和使
用。
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分别由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授权公
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第五条 印章的刻制由需刻印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雕刻
印章的申请(因机构变动需刻制新印章时,更换旧印章须凭旧印章原
样),经公司总经理同意,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后,由公司行政人事部
负责办理。
第六条 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第七条 印章启用事先须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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