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0-30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13年10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
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
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阳晨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海阳晨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本
制度未规定的,适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组
织实施,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和内幕信息对外披露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或者授权,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
知情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
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六条 尚未公开的信息是指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公司选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或者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信息。
第七条 本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文属于研究报告栏目,仅为机构或分析人士对一只股票的个人观点和看法,并非正式的新闻报道,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