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03-28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2 年度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3]第 111036 号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
求,我们审计了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晨股份公司)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
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
性是阳晨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
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
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
风险。
自我评价报告第 1 页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自我评价报告第 2 页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
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公司年初制定《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要求,对 2012
年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估。
一、 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亦可能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改变而改变,本公司内部控制设有检查监督机制,
内控缺陷一经识别,本公司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 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构架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中国证监会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文属于研究报告栏目,仅为机构或分析人士对一只股票的个人观点和看法,并非正式的新闻报道,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