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2-10-30
证券代码:900935 证券简称:阳晨 B 股 编号:临 2012—021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12 年 10 月 29 日(星期一) 在上海市永嘉路 18 号一楼 2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2 年 10 月 17 日以书面形
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3 名监事
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由顾金山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聘请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依
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
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12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
1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马德荣、张辰、盛雷鸣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事先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基于
自身的独立判断,就公司《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
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了多年优质的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
业务较为熟悉,业务水平较高,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的需
要,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
们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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