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晨B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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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8 12: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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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5-25

  证券代码:900935 证券简称:阳晨 B 股 编号:临 2012—009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5月14日以电
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2年5月24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
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控股股权划转过户
手续办理完毕的公告,详见 2012 年 2 月 27 日的本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大公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关于建议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修订的函”的建议,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第四次
修订。
1、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二节第四十三条:“有下列
1

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六名时”。拟对《公司章程》第
四章第二节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二节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为“(一)董事人数不足四名时”。
2、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五节第六十七条:“股东大
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
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
主持”。拟对《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五节第六十七条进行修
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五节第六十七条为“股
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3、原《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零六条:“董事
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
事三名”。拟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零六条进
行修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零六条为“董
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名”。
4、原《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一十一条:“董


2

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拟对《公司章程》第
五章第二节第一百一十一条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一十一条为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选举产生”。
5、原《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一十三条:“公
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
务”。拟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一十三条进行
修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一十三条为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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