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3
证券代码:600680900930 证券简称:*ST上普*ST沪普B 公告编号:临2019-018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申报时间: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19日(连续三个工作日)的9:30-11:30、13:00-15:00。
2、申报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公司不提供现场申报方式。
B股股东申报现金选择权的,应当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现金选择权相关股份申报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
3、申报代码:A股:706055;B股:706056。
4、申报方向:“申报卖出”。
“申报买入”为无效申报。申报有效期内,当天可以撤单,次日开始不得撤回。
5、现金选择权价格:A股:6.74元/股;B股:0.416美元/股。
一、现金选择权申报基本情况
1、申报主体
除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股份”)外,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A股:2019年3月28日;B股:2019年4月2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普天股份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已于2019年3月20日出具承诺函,承诺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A股和B股股票上市的事宜,普天股份为异议股东在内的其他全体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现金选择权的价格为:A股:6.74元/股;B股:0.416美元/股。
2、申报时间
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19日(连续三个工作日)的9:30-11:30、13:00-15:00。
3、申报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公司不提供现场申报方式。
B股股东申报现金选择权的,应当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现金选择权相关股份申报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
4、申报代码
A股:706055;B股:706056。
5、申报简称
A股:普A现金;B股:普B现金。
6、申报方向
“申报卖出”。
“申报买入”为无效申报。申报有效期内,当天可以撤单,次日开始不得撤回。
7、现金选择权价格
A股:6.74元/股;B股:0.416美元/股。
8、申报数量
扣除普天股份持有的上海普天192,073,258股A股股份,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时间内,普天股份实际需为上海普天不超过65,352,079股A股股份和124,800,000股B股股份提供现金选择权。
股东申报股份数量的上限是截至本次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A股:2019年3月28日;B股:2019年4月2日)收市后其股东账户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出部分无效。
同一股票账户在申报时间内可多次申报,有效申报数量为各次申报卖出数量之和,但不超过申报数量上限。
9、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
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为普天股份;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相当于将股份出售给普天股份。
二、特别提示
1、申报方向只能是申报卖出,申报买入无效;申报有效期内,当天可以撤单,次日开始不得撤回。
2、股东应在申报前与质权人或司法机关协商解除质押或司法冻结并完成解除质押或司法冻结。
申报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不得就其已被冻结、质押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股份申报现金选择权;就被冻结、质押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股份申报现金选择权的,其申报无效。
过户清算时申报股份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情形的,其现金选择权申报属于无效申报。
3、若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在申报完成后被司法冻结、设定质押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强制扣划的,则该部分股份的现金选择权申报自司法冻结、设定质押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强制扣划发生时无效。
4、对于同一账户中的股份,股东可部分申报卖出。
5、对于申报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如在过户清算前卖出,将视为放弃申报,按未申报处理。
6、自申报日起至资金发放日终期间,境内投资者不得撤销指定交易、境外投资者不得变更结算会员,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除本公告确定的申报时间外,不再安排其他申报时间,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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