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929:锦旅B股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实施细则(2019年5月修订)
锦旅B股资讯
2019-05-27 18:33:0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5-28

900929:锦旅B股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实施细则(2019年5月修订)



(2019年5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简称“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为:代表董事会行使对管理层的经营情况、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能、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的制定,重大决策、重大事件、重要业务流程的风险控制、管理、监督和评估。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七条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根据需要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核;



(五)审查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并对违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提出建议;



(六)对内部审计人员尽责情况及工作考核提出意见;



(七)制定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和政策,具体起草公司风险管理基本制度;



(八)审议风险控制策略和重大风险控制解决方案;



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以及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报告;



(十)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检查和评估结果;



(十一)审议风险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等;



(十二)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十条 公司负责做好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材料;



(七)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检查和评估结果;



(八)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提供的报告进行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四)公司内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公司重大决策、重大事件、重要业务流程的风险评估;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每半年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召开前七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三条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可列席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