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929:锦旅B股章程(2018年11月修订稿)
锦旅B股资讯
2018-11-12 1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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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1-13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节董事会
第六章首席执行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二节监事会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通知
第二节公告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4)086号文《关
095号文批准,首次向境外投资人发行的以外币认购并且在境内上市的境内上市外资股为60,000,000股,于1994年9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anghaiJinjiangInternationalTravelCo.,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
公司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27楼
邮政编码:200002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2,556,270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首席运营官、首席财务官、首席投资官、首席信息官、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展党的活动。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是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党委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发展旅游,增进友谊,服务社会,繁荣经济。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入境、国内、出国旅游及客票代理;旅游咨询、商务咨询;软件服务、信息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旅游会展服务,企业营销及形象策划,公关活动策划,翻译服务,摄影服务,自有设备租赁,食品销售(仅限分支机构),花卉销售(仅限分支机构);非贸易物提、运、报关;汽车客运、汽配、汽修;旅游商品、摄像、商场(百货零售);房地产开发经营、咨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装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公司发起人为上海中国国际旅行社,1994年9月以其全部国有资产折为60,505,700股。
上述股份已转让给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持有股份数为66,556,270股,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21%。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32,556,27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32,556,270股。其中:国有法人股66,556,270股,占注册资本的50.21%;境内上市外资股66,000,000股,占注册资本的49.79%。
第二十一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三条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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