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22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上海临港 编号:临 2020-008 号
900928 临港 B 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临港”、“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6 人,实际
出席监事 6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上海申创新片区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非关联监事认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投资”)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资管”)联合多家大型企业集团与区域、行业龙头企业、君和资本等共同发起设立上海申创新片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并通过股权投资、资本运作,挖掘和培育具备技术研发优势和经营管理能力的创新项目及企业,能够促进园区相关产业链的发展。本次投资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园区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临港资管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中,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临港投资与临港资管将构成共同对外投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金额已在 3,000 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联监事朱伟强先生、庄伟林先生、胡缨女士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上海申创新片区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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