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89:上海三毛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毛B股资讯
2019-03-29 15: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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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3-30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上海三进进出口有限公司、宝鸡凌云万正电路板有限公司、上海三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三联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上海寅丰服装有限公司、太仓三毛纺织有限公司、上海三毛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银盾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上海嘉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共11家。

未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共5家,其中上海合银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为合并内关联交易,且业务简单及规模较小;另上海茂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杉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伊条纺织有限公司、上海一毛条纺织重庆有限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没有实际经营,因此未纳入本次内控评价范围。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4.98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9.81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资金活动、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在建工程项目管理、生产管理、投资管理、信息系统、人力资源、内控制度、预算管理。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资金活动:资金计划的全面、及时、准确,资金调度的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运营活动的管控力度;

(2)销售业务:销售物流的跟踪、对客户的甄选、客户信用管理的规范性、定价政策的有效性及合理性、销售结算方式的合理性及账款收回的及时性;

(3)采购业务:采购运营操作的规范性、采购定价政策的有效性和合理性,供应商信用管理的规

(4)资产管理(存货):资产安全、资产管理的合理性、有效性;

(5)生产与仓储管理:生产流程的规范性、合理性、有效性,成本核算的合理性、合规性;存货管理的规范性;

(6)投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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