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27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一)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原上海新锦江大酒店改制而成的股
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大道 1 号,总部位于上海市,成立于 1993 年 2 月 24 日。本公司
于 1993 年发行的 A 股和 B 股股票在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为锦江国际(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国际”)。于 2011 年 2 月 14 日,锦江国际将其持有的全部本公司 38.54%的流通
股份转让给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
资本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锦江资本股份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并持有本公司38.54%的股份,锦
江国际成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从事车辆服务、物流服务(普通货物的仓储、装卸、加工、包装、
配送(筹建)及相关信息处理服务和有关咨询服务;提供供应链、仓储、运输、库存、采购订单的管理和
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技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国
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旅游服务(非旅行社接待业务)、商务服务、宾馆、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出租、房
地产开发经营,提供商场的场地。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的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参见附注(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参见附注(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此外,本集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
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
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
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
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
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或披露的公允价值
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续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 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
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对于以交易价格作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且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了涉及不可观察输入值的估
值技术的金融资产,在估值过程中校正该估值技术,以使估值技术确定的初始确认结果与交易价格相等。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
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附
注(三) 10)、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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