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7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9-052
债券代码:136404,136581,136666债券简称:16外高01,16外高02,16外高03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9 年 8 月 29 日
债券付息日:2019 年 8 月 30 日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上市的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将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开始支付 2018 年 8 月 30 日至 2019 年 8 月 29 日期间的
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债券名称: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6 外高 03、136666。
3、发行人: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和期限: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
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 日披露《上
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 外高 03”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及《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 外高 03”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决定本期债券后 2 年票
面利率上调至 3.38%。“16 外高 03”公司债券的回售申报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披露的《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 外高 03”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71 号”。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2.94%,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
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公司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公司调整的基点,在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根据公司
于 2019 年 8 月 2 日披露《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 外高 03”公司债券票面
利率调整的公告》,本期债券后 2 年票面利率上调至 3.38%。
8、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间每年的 8 月 30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投资者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间每年的 8 月 30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8 月 30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
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8 月 3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公司债券发行不提供担保。
1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2019 年 6 月 18 日,新世纪评级根据本公司提供的经审计的 2018 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及相关经营数据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 级,维持公司债券信用等级 AAA 级,评级展望稳定。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3、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8 年 8 月 30 日至 2019 年 8 月 29 日,逾期未领的债券利息不
另行计息。
2、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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