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8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19-044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市北高新”)董事会编
制了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的《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上
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84 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市北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市北集团以其持有的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云投资”)49%的股权参与认购,其他特定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15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沪东洲资评报字[2015]第 0807243 号),欣云投资的整体评估价值为 1,144,658,363.11 元,该评估结果已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编号:备沪国资委 201500086),公司与市北集团协商确定欣云投资 49%股权的最终作价为 560,882,597.92 元。
2016 年 8 月 19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共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 176,355,32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15.31 元,
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2,699,999,995.13 元,发行股份因尾数原因不足 1 股的余额部分 13.04 元由市北集团无偿赠予公司。
市北集团以其持有的欣云投资 49%股权作价 560,882,597.92 元进行出资,根
据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8月16日向欣云投资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6332402487R 的《营业执照》,欣云投资 49%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经办理完成。
公 司 已 收 到 其 他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认 购 人 缴 入 的 出 资 款 人 民 币
2,139,117,410.25 元,扣除证券承销费人民币 23,929,999.96 元后,余额人民币
2,115,187,410.29 元,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汇入公司在浙商银行上海闸北支行开
立的 2900000810120100015138 募集资金专户内。
根据《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欣云投资壹中心项目的开发,公司已将募集资金扣除支付给其他中介机构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直接相关费用 140 万元后的金额
2,113,787,410.29 元,用于增资欣云投资,于 2016 年 9 月 2 日缴存欣云投资在浙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开立的 2900000810120100015007 募集资金专户内。
2017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2 月 2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2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8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 2019年 5 月 31 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