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04:市北高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市北高新资讯
2019-03-27 16: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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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3-28

证券代码:600604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9-019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修订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以前年度及2018年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本次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8年可比数,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务报表格式修订: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修订,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

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具体内容



1、财务报表格式修订:



财政部2018年6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合并列报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合并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3)、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并列报于“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4)、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合并列报于“其他应付款”。



此项会计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本公司调整情况如下:



2017年末(合并财务报表) 2017年末(公司财务报表)



项目 调整重述后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调整重述前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48,736,885.57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48,736,885.57



其他应收款 149,703,539.59 149,728,417.99 1,123,927,080.71 1,477,474,406.83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24,878.40 353,547,326.12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601,770,492.96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601,770,492.96



其他应付款 781,070,073.86 787,766,604.22 1,238,070,985.03 1,240,640,082.40

应付利息 6,696,530.36 2,569,097.37



应付股利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以前年度及2018年损益、总资产、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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