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改变创新层100万个人门槛现有格局下,把创新层优良符合条件的公司借鉴精选层升级模式升级为北所小企业板体现北所的更早更新特点。有金融学专业知识都知道保护现有投资人合法既得利益是常识,把单项制造业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公司的IPO主要给了北所,那科创板创业板港创板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