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裕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推荐报告
华裕股份资讯
2024-06-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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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华裕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推荐报告

主办券商

二〇二四年六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华裕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裕股份”或“申请挂牌公司”)就其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事宜分别经过其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全国股转系统发布的《业务规则》《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尽调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推荐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本主办券商”)作为华裕股份申请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主办券商,对华裕股份的公司业务、公司治理、公司财务和合法合规等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对华裕股份本次申请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1、本主办券商或本主办券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主办券商或本主办券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本主办券商的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本主办券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拥有申请挂牌公司权益、在申请挂牌公司任职等情形。

4、本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申请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形。

5、本主办券商及其关联方与申请挂牌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除本次推荐挂牌业务外,不存在其他业务往来情况。

6、除上述说明外,本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

(二)主办券商尽职调查情况

国金证券推荐华裕股份挂牌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根据《业务规则》《挂牌规则》《尽调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华裕股份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组访谈了华裕股份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核心岗位人员等;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执行、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组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华裕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
(三)主办券商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1、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该项目已经按照国金证券有关《新三板推荐挂牌及承接持续督导项目立项标准》的要求,对项目完成了前期初步尽职调查,并撰写了《华裕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之立项申请及初步尽职调查报告》,立项委员对该项目进行了审议,经过审议,立项委员同意该项目进行立项。

2、质量控制程序及质量控制意见

尽调期间,质量控制部派出相关人员对公司经营、项目组工作情况等进行考察,对项目组提交的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法律、财务事项以及文件一致性、准确性、完备性等重要问题进行重点核查。

2024 年 5 月,质量控制部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情况形成质控预审意见同时反
馈至业务部门项目组。项目组在收到预审意见后,出具了质控预审意见回复,并根据质控预审意见对申报文件进行了修改。


质量控制部结合核查情况、工作底稿验收情况和项目组预审意见回复情况出具项目质量控制报告,对项目组修改后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将相关材料提交公司内核风控部。内核风控部对项目组内核申请材料、质量控制部出具的预审意见和质量控制报告等文件进行审核后,提交内核委员会审核。

3、内核程序及意见

国金证券内核委员会委员按照《挂牌规则》《尽调工作指引》《推荐业务指引》等的要求对华裕股份拟申请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报文件
进行了认真审阅,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内核会议。参加此次内核会议的 7 名
内核委员为:廖卫平、曹勤、郑榕萍、慕媛媛、赵阳、黄海庆、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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