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斯迪: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推荐报告
艾斯迪资讯
2024-06-28 18: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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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艾斯迪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推荐报告

推荐主办券商

2024 年 5 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艾斯迪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斯迪”、“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并向股转公司提交了关于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申请报告。

根据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推荐挂牌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尽职调查工作指引》”),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主办券商”或“本机构”)对艾斯迪的业务与行业、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和公司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艾斯迪本次申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一)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日,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日,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三)主办券商的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日,主办券商的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未在公司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
(四)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日,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日,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尽职调查情况

东兴证券推荐艾斯迪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根据《挂牌规则》《推荐挂牌指引》《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对艾斯迪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业务与行业、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组与艾斯迪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部分员工进行了交谈,并听取了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组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艾斯迪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
三、主办券商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项目组按照《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推荐业务立项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项目完成了前期初步尽职调
查,并制作了立项申请报告(含拟挂牌公司初步的尽职调查情况)、合规审查材料(含反洗钱、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利益冲突核查等材料)及其他有助于了解项目质量和风险的材料。具体审核流程如下:

1、业务部门初审

项目负责人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等对立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2、合规法律部合规审查

合规法律部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反洗钱、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利益冲突核查等合规审核工作。

3、质量控制部审核

质量控制部对项目是否符合立项标准和条件进行核查和判断,并发表明确的审核意见。

4、立项委员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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