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1
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经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2
第三章 股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 股份转让......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一节 股东......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3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7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第五章 董事会......26
第一节 董事......26
第二节 董事会......30
第三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36
第六章 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37
第七章 监事会......40
第一节 监事......40
第二节 监事会......4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43
第二节 内部审计......45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5
第九章 通知......46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8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51
第十二章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51
第一节 信息披露......51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52
第十三章 附则......5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699089335F。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enZhen KejinMing Electronic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盐田社区银田工业区 B7 栋 1
层-6层,邮政编码:5181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52.75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以专业经营的方式管理和经营公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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