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金明”或“公司”或“申请挂牌公司”)就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并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申请公开转让并挂牌的申请报告。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主办券商”)对科金明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等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对科金明本次申请股票进入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1、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主办券商的项目小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不存在在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4、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尽职调查情况
东兴证券推荐科金明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工作指引》的要求,对科金明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科金明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部分员工进行了交谈,并与公司聘请的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进行了交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尽职调查报告》。
三、主办券商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2023 年 12 月 18 日,科金明挂牌项目申请推荐挂牌立项。
2023 年 12 月 20 日,经非上市公众公司业务立项小组立项委员审核,一致
同意科金明推荐挂牌立项。
2023 年 12 月 20 日,科金明挂牌项目立项申请经推荐业务负责人批准同意
项目立项程序完成。
(二)质量控制程序及质量控制意见
项目小组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准备充分、申报文件制作基本完备,项目小组内部审核后,向质量控制部申请质量控制审核。
质量控制部指派徐洪强、赵坤和高子昂对项目进行核查,包括:查看发行人主要办公场所、生产部门、仓库,考察发行人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运行状况等生产经营活动;查阅工作底稿和申请文件(初稿);与发行人管理人员、项目小组进行访谈等。
质量控制审核人员对项目是否符合内核标准、申报文件是否符合要求、项目小组是否勤勉尽责、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和主要风险等进行核查和判断,出具了质控初审报告。
项目小组根据质量控制部审核意见,进行补充核查并对申请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及时认真回复质控初审报告有关问题。
出具验收意见后,质量控制审核人员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制作项目质量控制
报告,审阅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对相关专业意见和推荐文件依据是否充分、项目小组是否勤勉尽责出具明确验收意见,列示项目存疑或需关注的问题提请内核会议讨论。
(三)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1、内核程序
主办券商内核管理部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组织召开了问核会,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组织召开了内核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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