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推荐报告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慧能源”、“股份公司”、“公司”)就其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事宜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主办券商”)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并向股转公司提交了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
根据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挂牌业务指引》”),兴业证券对华慧能源的业务与行业、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和公司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华慧能源本次申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日,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如下关联关系:
(一)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三)主办券商的项目组人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公司权益、在公司任职等情况;
(四)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二、主办券商尽职调查情况
兴业证券推荐华慧能源挂牌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根据《挂牌规则》
《业务规则》《工作指引》《挂牌业务指引》的要求,对华慧能源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业务与行业、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组与华慧能源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监事以及部分员工进行了交谈,并听取了公司聘请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组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尽职调查报告》。
三、主办券商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主办券商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召开了立项会议,对华慧能源拟申请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立项文件进行审核,经各立项委员审阅,表决结果为:通过,同意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项目立项。
(二)质量控制程序及质量控制意见
2023 年 7 月 7 日,华慧能源项目组向投行质量控制部提交了推荐挂牌材料
审核申请。投行质量控制部对提交的推荐挂牌申请文件、尽职调查工作底稿进行了审核。结合项目组整改情况及重点关注问题落实情况,投行质量控制部于 2023年 9 月 2 日出具了质量控制报告。
投行质量控制部经审核认为,华慧能源项目组已履行了基本尽职调查义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兴业证券关于尽职调查底稿的验收要求;投行质量控制部对华慧能源项目工作底稿予以验收,并同意向内核机构提交挂牌申请文件。
(三)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兴业证券推荐挂牌项目内核小组(以下简称“内核小组”)于 2023 年 9 月
6日起对华慧能源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申
请文件进行了认真审阅,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召开了内核会议。参与项目审核的
内核成员为王冠(外部委员)、刘秋芬、周云云、万玲、欧莎、何希婧、陈微微,上述内核成员不存在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情形;不存在担任项目小组成员的情形;不存在持有拟推荐公司股份,或在该公司中任职以及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
根据《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引》的要求,内核成员经审核讨论,对华慧能源本次挂牌股份公开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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