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禾传动: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卫禾传动资讯
2024-05-23 17: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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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23


公告编号:2024-038

证券代码:874299 证券简称:卫禾传动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山东卫禾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
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山东卫禾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中签订的《股票认购合同》对合同主体、认购方式、支付方式、 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相关股票限售安排、发行终止后的退款和补偿安排、违约责任条款及纠纷解决机制、风险

公告编号:2024-038

提示条款等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股票认购合同》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拟与主办券商、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文件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中协议范本的基本要求,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 使用、投资项目变更、使用管理与监督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5、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山东卫禾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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