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0
公告编号:2024-105
证券代码:874175 证券简称:中环洁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出具相关承诺及制定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上市”),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及相关主体将就本次发行上市事项作出公开承诺事项,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 公司承诺
(一)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交所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
公告编号:2024-105
2、将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公司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对未履行其已作出承诺、或因该等人士的自身原因导致公司未履行已作出承诺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扣减该股东从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履行相关承诺,和/或停发其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该等人士履行完毕相关承诺。
二、 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等股东承诺
(一)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企业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企业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但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4、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企业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企业将采取如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本企业应通过公司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一)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接
公告编号:2024-105
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