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0
证券代码:874175 证券简称:中环洁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根据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
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活动,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营,
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规定、业务规则、
业务细则等(以下合称“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环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出资,或将权益、股权、技
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
的经济行为。
投资的形式包括: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股权、不动产、
单独或与他人合资、合作的形式新建、扩建项目及其他长、短期
投资、委托理财等,但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及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除外。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所有对外投资活动。
公司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即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
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四条 公司投资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四)规模适度,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五)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创造良好经济效益,为公司全体股东
谋求最大利益。
第五条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应该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
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二章 投资事项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为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根据《公司章
程》《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环洁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本制度所确定的权限范围,
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本制度行使部分对外投资的决策权力。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
为决策提供建议。
第九条 公司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监控以及年
度投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宏观监控,对投资事项有关资料按档案
管理要求进行归集、存档。
投资业务所涉及的其他职能部门将协助办理相关事务。
第三章 投资事项的审批权限
第十条 公司投资事项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