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2
江苏托普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江苏托普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股份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第一节 股东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9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0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1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3
第五章 董事会 16
第一节 董事 16
第二节 董事会 18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21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22
第七章 监事会 23
第一节 监事 23
第二节 监事会 24
第八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25
第一节 信息披露 25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 26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27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28
第十章 通知 28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2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2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29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31
第十三章 附则 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 3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江苏托普车轮有限公司变更而设立的;公司在盐城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江苏托普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Jiangsu Topower Tyre Co.,Ltd.
公司住所:阜宁县新沟镇全民创业园 66 号。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55.834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九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客户创造价值,为股东创造回报。
第十一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轮胎制造;轮胎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可对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进行调整。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应根据本章程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并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如调整的经营范围属于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应当依法
经过批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三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票均为普通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格。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采用记名方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和存管。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055.834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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