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8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74098 证券简称:安奕极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变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 年度、2022 年度期间会计差错予以追溯调整并更正财务报表和附注。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更正事项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挂牌公司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挂牌公司因自主梳理,发现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差错,产生差错的原因为: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主体利用控制地位、 关联关
系、职务便利等影响财务报表
□员工舞弊
□虚构或隐瞒交易
□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不足
公告编号:2024-027
□比照同行业可比公司惯例,审慎选择会计政策
□内控存在瑕疵
√财务人员失误
□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判断存在差异
具体为:公司财务人员失误,对少部分关联交易及关联方往来统计缺漏、对部分客户的销售性质划分有误,导致财务报表附注列报不准确,不存在财务造假、财务内控重大缺陷。本次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数据影响不重大,公司通过努力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增加岗位间的复核,以此杜绝差错的发生。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更正。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差错更正事项经公司2024年3月27日第一届董事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挂牌公司更正事项影响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挂牌申请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的风险。
(三)更正事项对挂牌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
务指标
√挂牌公司存在无法对本次会计差错事项进行追溯调整的情况。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主要涉及各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内容的更正,不涉及财务报表数据更正。
公告编号:2024-027
三、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鉴证意见
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是否经全面审计:√是 □否
审计意见: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是否经专项鉴证:√是 □否
专项鉴证保证程度:√合理保证 □有限保证
专项鉴证结论:无保留结论
鉴证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各财务报告期的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本次更正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文件规定,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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