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2
关于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备案报告
一、公司基本情况
辅 导 对 象 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奕极”)
成 立 日 期 2003年1月29日(2022年10月20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注 册 资 本 11,685.5936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蔡志刚
注 册 地 址 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 123 弄 1 号 2 幢 2 层东
控股股东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51.40%(注)持 股 比 例
在其他交易场 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
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 所(申请)挂 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行 业 分 类 业 牌或上市的情 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
况 开转让,证券代码:
874098
备 注 无
注:经安奕极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安奕极以每股 3.60 元的价格向上
海奕铠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及ZHAO SHUWEN(赵淑文)等十名自然人认购人发行600.00万股普通股股票,拟募集资金 2,160.00 万元。
2023 年 11 月 13 日,全国股转公司向安奕极出具了《关于同意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3079 号),同意本次股票定向发行。
由于安奕极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发行对象涉及境外自然人投资者,该类情况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备案。截至本辅导备案报告出具日,安奕极已应前述登记备案的要求,预先完成了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工商变更登记,但境外自然人投资者的相关备案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募集资金尚未实缴到位,本次定向发行尚未完成股份登记。如若本次定向发行按计划实施,完成新增股份登记之后,安奕极控股股东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减少至 48.7623%,但仍为安奕极的控股股东。
二、辅导相关信息
辅导协议签署 2024 年 2 月 2 日
时 间
辅 导 机 构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
律 师 事 务 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律所”)
会计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三、辅导工作安排
时间 辅导内容 实施方案 辅导人员
督促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全
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 华鑫证券及其他辅导
2024 年 确信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 机构对接受辅导人员 华鑫证券、国浩
2 月 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 进行集中授课,并组织 律所、大华
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 自学,个别答疑
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
任和义务
2024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通过讲座、自学、咨询 华鑫证券、国浩
3-4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方式 律所、大华
等法律法规和证券知识
组织实施对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接受辅导人员进
2024 年 辅导验收、编制辅导总结工 行考试;整理辅导过程 华鑫证券、国浩
4-5 月 作报告 中的有关资料,建立 律所、大华
“辅导工作底稿”,存
档备案,填制并报送
《 辅 导 总 结 工 作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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