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0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深圳普瑞金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深圳普瑞金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瑞金”、“公司”、“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辅导机构”或“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双方签署的《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辅导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辅导工作小组成员:陈锋、毛雨、李涛、方刚、常文奇、徐丽丽、韩雨萌、王宇晴。
上述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均取得了证券从业资格证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辅导工作开展过程中,由于离职原因,徐文中不再担任辅导小组成员;由于工作变动原因,洪图、肖帅强不再担任辅导小组成员,为了更好地服务公司,辅导小组新增两名成员王宇晴、徐丽丽,王宇晴承接洪图前期工作,徐丽丽承接肖帅强前期工作,相关工作交接已办理完毕。
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及人员: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郎元鹏、李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昝丽涛、李双双。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4 年 4 月 18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辅导期内,申万
宏源承销保荐辅导工作小组与普瑞金上市工作小组成员之间保持顺畅沟通,在公司遇到问题时能够尽快提供意见和建议。同时,辅导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和其他中介机构亦保持紧密配合,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本期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持续跟进公司规范运作情况,查阅并收集公司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与公司管理层开展访谈;
2、对于辅导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辅导机构协同律师、会计师加以论证并提出建议,督促公司改进;
3、就内控规范、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等内容整理了辅导资料并发送辅导对象学习。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向普瑞金被辅导人员发送相关学习资料,督促被辅导人员进行法规知识学习,帮助其学习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准备全面及各专项尽职调查清单,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系统、深入地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全面收集公司设立、历史沿革、股东情况、业务技术、行业发展、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人员情况、组织机构及内部控制、财务会计、募集资金运用等方面的基础材料,进行流水核查工作,对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进行实地访谈。
3、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本辅导期内,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根据实际需要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商讨和解决公司尚需规范的主要问题,督促公司从各方面规范运作,并取得了较好效果。
4、与发行人深入探讨业务与技术发展的最新情况,督促发行人深入了解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要求。
在辅导过程中,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及其他专业服务机构与普瑞金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对辅导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协助解决,督促普瑞金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履行相关程序。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与辅导对象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共同对公司开展辅导工作,各中介机构积极开展工作,各方协作配合良好,辅导期内工作进展顺利。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辅导工作中发现普瑞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对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仍需持续加强。通过本期辅导工作,上述接受辅导人员对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有所提升,法制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有所提升。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辅导对象已具备一套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财务管理体系、内部决策与控制体系,能够较为规范地运作,但与上市公司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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