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1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四期)
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乔路铭”、“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乔路铭作为甲方与东方投行作为乙方签署的《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东方投行作为辅导机构,委派王为丰、占利民、都佳、张咸昌、石健、张泽华、王卉洁、熊宇彬组成辅导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王为丰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本期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化。
上述辅导小组人员均已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拟上市公司的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已于 2023 年 8 月 9 日
对乔路铭进行了辅导备案登记。2023 年 8 月至 2023 年 9 月,东
方投行对乔路铭开展了第一期辅导工作。2023 年 10 月至 2023年 12 月,东方投行对乔路铭开展了第二期辅导工作。2024 年 1月至 2024 年 3 月,东方投行对乔路铭开展了第三期辅导工作。
第四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4 年 4 月至 2024 年 6 月(简称“本辅
导期”、“本期辅导期”)。
在本期辅导期间,辅导小组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和上市辅导协议的约定,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展开辅导工作,主要包括搜集资料、问题诊断、召开中介协调会、重点问题专题讨论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期内,辅导的主要内容如下:
1、持续完善尽职调查工作。东方投行通过现场尽职调查,调取公司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的资料和数据,对公司历史沿革、治理结构、规范运行、业务模式、法律、财务及内控制度等方面进行梳理,并协助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规范和整改。
2、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和合规情况。基于公司最新业务发展情况,持续关注外部经济环境变化情况对公司业务的经营发展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同时,持续关注和进一步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督促公司财务规范和内控健全运行,促进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代表)和实际控制人增强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协助并督促公司准确理解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界定标准,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明确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披露要求。协助并督促公司梳理确定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并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3、传达资本市场监管动态。持续及时向辅导对象传达资本市场的最新监管动态以及最新的证券市场动态等方面的资料,让辅导对象对于资本市场最新政策有更加充分的了解。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参与辅导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均积极配合辅导小组开展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经过前期的辅导工作,公司已经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机制。东方投行将督促公司遵照执行相关内控规章、制度,帮助公司持续提升治理和管理水平,提高内控管理效率。
随着尽职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东方投行将会持续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乔路铭的规范运行进行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做出诊断、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协助发行人持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并使其得到有效的执行,以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营及治理水平。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虽然公司已经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积极督促乔路铭相关制度的执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及内控制度。
随着尽职调查的不断深入,东方投行辅导工作小组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发行人的规范运作进行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
此外,辅导对象主要人员对公司发行上市流程、规范运作、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承诺履行等方面的理解存在进一步提升的空间。辅导工作小组将对公司主要人员通过专场讲解、日常疑问解答等方式进行辅导培训,逐步提升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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