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41
证券代码:874075 证券简称:乔路铭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检查本次资料的基础上,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事前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对 2024 年度与关联方交易金额的预计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及预期的业务需求,属于公司日常业务范围,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是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是合理且必要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补充确认 2023 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关联交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遵循市场商业原则,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定价的公平性,且公司独立性没有因为本次关联交易受到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41
(三)《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符合《证券
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其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顺利完成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常小东、金平亮、余劲国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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