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
乔路铭资讯
2023-10-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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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0-11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乔路铭”、“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乔路铭作为甲方与东方投行作为乙方签署的《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东方投行与乔路铭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东方投行委派王为丰、占利民、都佳、张咸昌、石健、张泽华六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王为丰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第一期辅导期内,东方投行委派王卉洁、熊宇彬为辅导工作小组新增成员。



辅导人员均已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拟上市公

司的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已于 2023 年 8 月 9 日

对乔路铭进行了辅导备案登记,乔路铭的第一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3 年 8 月至 2023 年 9 月。在本次辅导期间,辅导小组根据有

关法规要求和上市辅导协议的约定,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展开辅导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学习、问题诊断、召开中介协调会、重点问题专题讨论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及《辅导协议》,辅导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辅导机构和中介机构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等辅导对象参加集中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北交所市场情况及发行上市制度解读、北交所 IPO 被否案例分析和 IPO 财务内控规范性要求等,帮助辅导对象学习和理解主要证券法律法规,提升辅导对象的合规经营意识;



2、持续完善尽职调查工作。东方投行通过现场尽职调查,调取公司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的资料和数据,对公司历史沿革、治理结构、规范运行、业务模式、法律、财务及内控制度等方面进行梳理,并协助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规范和整改;



3、聘请独立董事,建立和完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辅导人员督促和协助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要求,选聘独立董事,逐步完善公司治理。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参与辅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均积极配合辅导小组开展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在辅导工作过程中协助公司逐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达到了规范运作的基本要求,鉴于北交所上市公司具有更高的财务规范要求,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及法人治理结构进行了梳理,结合公司日常运行管理的情况,协助公司持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持续开展辅导培训



辅导机构将会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等方式,进一步督促辅导对象全面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督促辅导对象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二)持续全面尽职调查



继续对辅导对象展开尽职调查,对公司生产经营、业务与技术、财务运作、内部控制等方面继续进行深入和全面的核查与规范,及时提出整改事项,协助并督促辅导对象进行落实整改。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之辅导机构签章页)

本期辅导人员签名:



王为丰 占利民



都 佳 张咸昌



石 健 张泽华



王卉洁 熊宇彬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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