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业务规则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炭材”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6 月 7 日,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股票不超过 39,760,45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61,029,822.50 元。
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的《关于同意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同意公司定向发行不超过 3,976.045 万股新股。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披露了《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定向发行认购公告》,并于 2023 年 9 月 5 日披露了《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认购结果公告》,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39,562,920 股,定向发行价格为 4.05 元/股,共募集资金 160,229,826 元。
截止 2023 年 9 月 4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2023 年 9 月 8 日,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581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要求。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3 年 9 月 5 日,公司与主办券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为本次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基本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成都经开区支行 640005416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销户。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 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根据《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司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已按照《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规定的用途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388,930.91 元(利息)
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并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或使用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形。
五、主办券商专项核查意见
主办券商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主要核查程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账户收支明细账、银行转让回单等文件,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访谈等。
经核查,主办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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