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74032 证券简称:基烁股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广东基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032 基烁股份 2023 年 5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见证。
(七)会议地点
广东基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在全体董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基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东基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不断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依法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基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东基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地履行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广东基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广东基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广东基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为了提高财务的稳健性,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023 年,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基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公司本着谨慎原则,以经审计的 2023 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 2024
年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七)审议《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应聘请具备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定期报告以及其他重大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相关要求去,拟续聘其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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