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27
广东基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招商证券
二零二三年二月
声 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和重大事项:
一、重大风险或事项
重要风险或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或事项简要描述
公司第一大客户为浙江强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强盟实业”)及其关联公司苍南县强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上述两家公司均属于 “强盟集团”)。强盟集团为国内功能
性双向拉伸聚脂薄膜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自 2015 年开始与
强盟集团展开合作,建立了稳定、信任的业务合作伙伴关
系。公司向强盟集团销售占比较高,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7 月,分别为 64.83%、55.63%、63.56%。公司主要向强
盟集团销售功能母粒,该产品的性能品质将直接影响下游客
户复合功能材料最终功能属性的实现,双方存在一定的相互
单一客户销售占比过高及其控股 依赖关系。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强盟集团的情形仍可能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 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若未来强盟集团由于自身原因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对象的风险 或宏观经济环境的重大不利变化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需求,而
公司又无法及时拓展其他新客户,将可能导致公司面临经营
业绩下滑的风险。
同时,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强盟实业的控股股
东大发强盟包装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易志龙均被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对象,虽然上述情况暂未对强盟实业
及其关联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但如果后续强
盟实业及其关联公司的相关股权因上述事项被执行法院采取
冻结、变卖等措施,则可能对其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进
而对公司与其合作关系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塑料薄膜、塑料切片等塑料制品生产厂
商,客户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收入
分别为 6,816.21 万元、8,586.68 万元、5,426.96 万元,占
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收入比重分别为 80.25%、67.62%和 84.07%,占比较高。如果
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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