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7
证券代码:874000 证券简称:南天智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南天智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
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 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
股东大会作出报告。 股东大会作出报告,独立董事也应提交
上一年度述职报告。
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
成,设董事长 1 人。 成,设董事长 1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其中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 名,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应至少包
公司提名 3 名适格董事,天津新智联城 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名 2 名适格董事。 其中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最终董事任命以累积投票制下股东大 公司提名 3 名适格董事,天津新智联城
会投票结果为准。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名 2 名适格董事。
最终董事任命以累积投票制下股东大
会投票结果为准。
(二)新增条款内容
第一百零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任职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一百零三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控制的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控制的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八)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前款第(四)项、第(五)项及第(六)项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不包括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规定,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的企业。
第一百零四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第一百零五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
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
第一百零六条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第一百零七条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
(一)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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