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7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73991 证券简称:华科仪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
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4﹞15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4 月 17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4 月 12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边宝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
经理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股份代持、财务错报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4-001
(一)违法违规事实:
一、股份代持
公司挂牌前,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边宝丽与自然人李明刚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签订《股权转让及代持协议》,约定李明刚向边宝丽购买其持有的华科仪
103,200 股股份(占比 0.2%),涉及金额 361,200 元。2020 年 12 月 10 日,李明
刚将 361,200 元转入边宝丽指定人员的账户。李明刚自愿委托边宝丽作为前述标的股份的名义持有人,由边宝丽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公司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如实披露前述股份代持情况。截至目前,前述代持尚未清理。
二、财务错报
2020 年,公司存在以采购款形式支付市场推广费用的行为,导致相应财务
报告中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等科目存在错报。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披露《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前述错报科目进行追溯调整,错报事项对 2020 年和2021 年财务报告净利润影响比例分别为-2.53%、-0.21%,净资产影响比例分别为 0.41%、0.40%。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华科仪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如实披露股份代持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内容与格式指引》)第四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华科仪《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数据存在错报,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5 条、《内容与格式指引》第四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边宝丽知悉并参与股份代持事宜,组织、指使公司以采购款形式支付市场推广费用,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的规定,对股份代持违规及财务错报违规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华科仪、边宝丽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编号:2024-001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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